[摘要] 2016年各地要按照年度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可扣除旧住宅区综合整治任务)50%的比例实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玉林市全年力争完成2500套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目标。
自2016年2月5日至2016年12月31日(以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凡在我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房源信息平台(//gxbzf.wemls.com/)购买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且所购住房为家庭在购房地住房的新市民,采取先购后补、定额补贴、分级结算、直接到户的方式,给予每套1万元的补助,其中,60%的补助资金由市级及各县(市、区)自行解决,40%的补助资金由自治区财政予以解决。
目前,在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房源信息平台上的楼盘项目有金色维也纳、金域华府、天湖御林湾、光大盛东国际、银丰香槟郡、万盛中央公园、玉林奥园康城、永基世纪名门、东城经典、丽园小区、富林双泉雅苑、金桂丽湾、玉林碧桂园、中建·伴山壹号、玉林市城南上岭峒经济适用住房。均价在2540-6006元/㎡区间,且大部分项目集中在4400元/㎡上下浮动。
(一)玉林城区申请购房补贴所需资料、流程
(1)《个人购房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
(2)夫妻双方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玉林城区内无房户证明,到玉林市房屋产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和玉林市玉东新区房屋产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查询出具。
(5)已备案的购房合同(购买现房的不需要提供)及发票复印件(验原件)。
2.申请补助的流程
(1)购房属地住建局审核;
(2)购买房屋属玉州区、福绵区、玉东新区范围的,分别由玉州区、福绵区、玉东新区财政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分别由玉州区、福绵区、玉东新区财政部门补助购房户;
(3)购买房屋属市级范围的项目,由市财政局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市财政部门补助购房户。
自治区财政负责解决的补助则按照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和程序,由市财政局集中向自治区提出申请,经批准并获补助资金到位后发放。
(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户不重复享受购房补助。各县(市、区)要本着公正、透明、便捷的原则,制定补助的具体操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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